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致《民法典》颁布一周年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的出台,也同时意味着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全部“消亡”。
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60个条文,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法典的出台被一步步提上日程。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形成民法总则草案。
2016年3月4日,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同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
百万条建议,字字句句都凝聚着全国人民对民法典最殷切的期盼。在注定不平凡的2020年,首部民法典终于如约走来。
1. 为人权保护加成
这是世界法治史上,首开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先河。不仅仅是将以往散落在民法各处的人格权利“整理收纳”,而是要使人格尊严得到全面保护,让“人”成为法律的终极关怀。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认定标准更加清晰,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将权利范围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扩展到对“午夜来电”等骚扰行为的防范。
——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被监护人”得到照顾,当地基层组织等要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未成年人权益得到更大保护,对受性侵未成年人索赔的诉讼时效做了特殊规定,让法律的时间停步,等待勇气的成长。
——避免科学伦理“不能承受之重”,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
2. 为家庭和睦聚力
法律更周全,吾乡是心安。民法典迎难而上,用更完善的规则守护爱的港湾。
——家有所安,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设立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更好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离有所值,离婚代价更加公正,“有其他重大过错”成为离婚时可索赔的情形,没有达到重婚程度的出轨行为,也必须以赔偿形式表达歉意忏悔。
——居有所定,新设居住权制度,对于因婚姻解体、“以房养老”失去住房所有权的女性、老人来说,牢不可破的法律权利代替了飘忽不定的居住允诺。
——老有所依,完善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遗有所果,遗嘱形式和效力更加多样,新增加打印、录像等遗嘱形式,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给予行动不便的立遗嘱人更多选择,让财产处分更真实、更便捷。
3. 为社会治理赋能
最基础的法律,关注最揪心的细节,民法典对于人民需求保持了高度的敏感性,新增内容中不少是针对舆论热议的立法回答,中国社会治理的法治效能得到有效彰显。
——“头顶上安全”将有法可依,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用让抛物者买单的方式守护头顶安全。
——凸显信息时代法律态度,在APP过度处理个人信息、伪造侵害肖像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护更严格。
——“霸座”从违规缺德升至违法背约,明确旅客应当按照客票记载的座位号乘坐的合同义务。
——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格式条款制度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厘清物业与业主关系,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由业主共享,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民法典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从衣食住行、生老病到婚丧嫁娶、生产经营,我们每天都在与民法打交道。民法典解决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
1.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2.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3.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
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4.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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